野人(二)
有個人,住在一個大島的山巔上。他沒屋沒院,沒床沒電。 有一天,一群平地來的人,溯溪而上,不意遇見了他。看到他沒衣沒褲,草葉蔽體的,於是便稱他為野人。
除了驚異於野人的存在,平地人更想試著靠近,看看野人會不會說話。
一位勇敢的平地人,擔起了這項任務。當他成功地接近野人到十步之遙時,他立即開口,問野人會不會說話。
讓他感到可惜的是,野人的確會說話。但沒多久,這勇敢的平地人,卻起了其他疑問。
他問野人--你為什麼獨自待在山區裡頭?
野人說--沒為什麼。
又問--你是哪裡人?
我不是哪裡人。
不,我是問,你在哪出生的?
不知道,那要問我父母。
那你父母呢?
不知道,我從沒見過他們。
那是誰將你養大的?
沒人將我養大,我就東撿撿,西挖挖,就自己長大了。
沒人將你養大?那你怎麼會說話的?
學的。
跟誰學?在哪學?
沒跟誰學,沒在哪學。
你沒讀過學校嗎?這怎麼可能?
沒,我小時是住平地的,聽著聽著,就會說了。
你的意思是--從小的時候,你就居無定所?
是。
喔--那真可憐。
可憐?有什麼好可憐的?
當然可憐。你看看自己,髒兮兮的,沒個衣物保暖,沒個房子可住,沒個熱水可洗,這怎麼不可憐?
我不懂。在山上,我有好幾個洞穴,裡頭堆滿棉花雜絮,住起來東暖夏涼。其中的一個山洞深處,還有個小溫泉。若是 冬天冷了,我總是在裡頭洗澡的,所以我不可憐。
不、不,你是可憐的。看看這四周,沒根電線桿,沒個便利商店,你早上必然是忙於三餐,晚上則早早入眠,這樣的生活,怎麼會不可憐?
不、不,我是不可憐的。我晚上早早入眠,身體就強壯,百病不侵;這三餐打理,早已順手,根本不忙。
這樣你還是可憐。你有什麼娛樂嗎?你根本沒有電視機啊!
我要那做什麼?
要那做什麼,這問題還不簡單?你沒電視,就不能知道最新的消息;你沒電視,就不能觀賞連續劇;你沒新聞跟連續劇,就沒娛樂。人要是沒娛樂,活著還有什麼意義?
我有書可看啊!
書,哪來的書?
從平地撿來的。
唉、唉,你那是撿破爛啊!你知道檢破爛的,社會地位有多低嗎?
不清楚,反正我沒感覺。
你沒感覺,正是因為你住在這山中。來來,我帶你回平地去,給你個身份,這樣你才能過真正的好生活。
不要,我不想到平地去,那裡車多人多,吵死了。--野人一甩頭,走了,留下勇敢的平地人。
勇敢的平地人回到夥伴身邊後,將所有的事情,告訴他們。
對此,他們開始議論起野人。
他們認為,野人所云的一切,正說明他的智商甚低,無法分辨好壞,必須加以幫助。所以他們決定捕捉野人,然後帶回平地去,好好地輔導一番。
於是平地人做了陷阱,在營區內等待野人上鉤。
但人算不如天算,在布好陷阱後沒多久,颱風卻來攪局。這讓平地人們,只能躲在帳棚內,希冀能躲過這漫漫天災。
幸好,一天過去,怒客也走了。
平地人在猜,野人會在颱風過後,才會出洞覓食,便不急於搜尋各個陷阱,反倒是花了一整天,在修繕基地的損壞。
於是在颱風過後兩天,他們才找尋起野人的下落。
沒多久他們就找着了。--在一個翻落山谷,被土石流半埋的陷阱牢籠裡。
看著野人的屍體,平地人面面相覷。
他們都在想,怎麼辦?
很快地,有人提出了一個簡單的見解。--這人是個野人,沒身分沒地位,連島國國民都稱不上,只算是個野生動物;對於他的死亡,除了感到哀悼,就不必去思考責任的問題了。
對於這人的意見,其他人舉棋不定著。他們看著其他夥伴,深怕有人在此時,說出自找麻煩的正義直言,或是找出這番言論的破綻。
但過了一分鐘後,眾人鬆了一口氣。原來大家都一樣,都想得太多。
那就這樣吧。--某個人表示著。
對於這第二次的救贖機會,眾人這次沒有放過,紛紛點頭。
於是在獲得共識之後,平地人埋了野人,將營地收拾得乾乾淨淨,然後下了山。
真愛永恆
我跟她,一絲不掛地躺在一張白淨的床上。
「你愛我嗎?」她問,然後趴到我身上來。
「這答案還需要說嗎?」我反問。
「那好,那你願意,為了愛我,而許下承諾嗎?」她又問。
「那是當然。我──劉昌平,愛──」
「我說的不是這個。」她翻過身,從床頭櫃的包包裡頭,取出一張廣告紙。「是這個。」她指著廣告。
那張A3的廣告紙上,橫著一排「真愛宣言,永恆不渝」的大字,而下面則是一堆手術照片,以及一對又一對情侶的合照。
看上去,他們都笑得很幸福。
「這是什麼?」我問。
「這是一個手術,」她將廣告拿到自己的面前,開始自顧自地說著。「不便宜,可是聽說很有用。」
「有用,什麼有用?」
「愛我啊。」她像隻撒嬌的貓,朝我靠過來。「這廣告說,只要在人的腦中,放進一個機器,就能刺激那人的腦下垂體,讓這人一直對特定的人,產生熱戀的感覺耶,你不覺得這樣很好嗎?」
聽到她這樣說,我突然有種不安的感覺。她該不會要我去做這個手術吧?
「怎麼,看你的表情,你不願意?你剛剛說,你願意許下承諾的,不是嗎?」
果然。
「你剛剛說這手術,不便宜。」
「唉,我就知道你會擔心錢的事情。你忘了,我家什麼沒有,就是錢多啊!我會去跟我爸要錢的,你放心好了。」
「喔……」我腦袋轉著,看看還有沒有拒絕的理由。「那安全性──」
「果然,你會怕。我上網問過了,這手術已經有超過萬人實行,沒有人掛掉過,或是有副作用啦。」
既然安全性,也不構成理由了,那最後……
「我一定得要去裝這個,這個叫做什麼來著的東西嗎?」
「真愛永恆,這是它的名字。唉呀,我要你裝啦,你要是不從,就是背信忘義,我會生氣喔。」
聽到她嗲生嗲氣的抗議,我忍住性子,不再說什麼,只是抱著赤裸的她,沉默了一會。
我想,她沒什麼不好,而且家境不錯。
況且在貼身感受到她的年輕彈性後,我的老二也舉手表示贊同。
那──
「好吧,我答應你,去動手術。」
「真的?」
「嗯,真的。」
在口頭上簽訂了這項合約後,我的老二成為首位的受惠者。
※ ※
手術很成功,我們的感情也很成功。沒任何意外地,在一年後,我與她結了婚。
這機器真的有效。當我看到其他女人的時候,如同產品說明上所保證的一樣,我對她們,一點感覺也沒有;但只要一看到我老婆──我親愛的寶貝──就會忍不住想要一親芳澤。
更甚者,它還會很識相地,讓該硬的時候,硬起來。所以我們的日子,除了一件小事之外,就無可挑剔了。
這件小事,其實是她一個小小的壞習慣。──她有時會隨手帶著吃的東西,到想休息的地方;當她吃完那些零食時,總會留下一些包裝紙,或是水果種子果皮之類的垃圾,而不清理。
她當然可以不清理,因為我們家裡有傭人。
可是她總懶得動口,讓那些食物的殘渣,留在她休息過後的地方。
當我不經意看到那些殘渣時,總會皺皺眉頭。
這實在不是很美觀,多少還有些噁心。不過因為愛她,這點小問題,根本就不是問題。
至少,我一直這麼認為。
但在某天,我碰巧看見她,正要離開一盤放在泳池旁的哈密瓜剩皮。
「寶貝,順手把那盤東西,帶到廚房去吧?」我說。
她聽到我的呼喚,回頭望望那盤子。「放在那裡就好了,等一下傭人就會處理掉了。」說完,她神態自若地繼續走下去。
「可是你不知道傭人什麼時候才會看見啊?或許他們會在一、兩個小時後,才會發現,那時候可能已經引來一堆蒼蠅了。」
「蒼蠅?在哪?我們家裡沒有蒼蠅吧?」
「我們家裡是沒有什麼蒼蠅,但這樣不好看啊。」
「那擺一下而已,不會怎樣啦。」說完,她又要走。
「親愛的──」
「幹嘛啦,」她用一種像是斷頭的側倒方式,轉過臉來。「不是說我們家有傭人嗎?不然傭人請來是幹嘛用的。」
看著她,我沒再說什麼。不知道,或許是腦袋裡那機器的關係,我不想對她發脾氣,一點也不想。
所以她離開了,而我則端起那碟盤子,往廚房而去。
因為疼她,所以自此之後,我再也沒對她提過這件事。
※ ※
冬盡春來,我依然愛她。
不過因為討厭看見她的缺點,所以我越來越少在屋子各處走動。
可能的話,回家之後總是將自己,鎖在書房內。
慢慢地,有什麼東西,從生命中消失了。
消失的並不是愛的感覺,由於腦內的裝置,我從不會缺乏愛。
可能是空間,因為我覺得四周越來越窄了。
為了她,我願意放棄一部份的生活空間嗎?
我想我是願意的。
我想……應該是的。
※ ※
除了書房外,另一個我醒著的時候,會長時間停留,或是應該長時間停留的地方,就是辦公的地方了。
既然天天上班,總不免會遇見我的部屬。有一位女部屬,是他們之中,最特別的。
她並沒有特別漂亮,也沒特別醜。準確來說,是我已經分別不出其他女人的美醜程度。
她們看來都一樣。──都是女人。
那她有什麼不同呢?
當我不知道是第幾次端著咖啡,駐足在她桌前時,她問──
「經理,為什麼你要站在我桌前喝咖啡呢?」
「沒什麼,」我聳聳肩,「做些思考罷了,順便放鬆自己。」
「可是您要放鬆自己,也不用每次都在我這裡吧?」
「我喜歡這裡。」
「喜歡這裡?」她抬起下巴,半闔雙眼,似乎對我給的回答,很不服氣。「經理,你這樣有性騷擾的嫌疑喔。不要忘記了,您可是有了太太的人,而且她還是董事長的──」
「我知道。你誤會我的意思了,我喜歡這裡,是因為你從不在上班時間,偷吃零食。」
聽到我這麼說,她的眼珠轉了一圈,然後說──
「喔──」
聽不出來,她是失望,還是覺得這答案,實在是太簡單了些。
答案雖然簡單,可是對我卻很重要。在她的桌上,永遠看不到胡亂丟棄的包裝紙,而且總是乾乾淨淨,整整齊齊……
這讓我覺得……很舒服。
我喝了口咖啡,然後深吸口氣,想吸取這無壓的時光。
這時,她卻突然開口說:「既然這樣,那經理你會幫我加薪嗎?」
對於她的第二個問題,這次我扯開一邊的嘴角,扭曲原本該是張微笑的臉。
「不。」我說。
※ ※
這天的工作結束後,我回到家中。
隨手將脫下的防寒大衣交給僕人後,我走上樓梯,往書房而去。
一打開書房的門,我看見老婆正坐在一張軟椅上。她曲著腳,一手拿著一本藍皮小說,另一手則將一塊方形的綠豆糕,送入嘴中。
一看見她,我依舊有著臉紅心跳的反應,就像初戀中的青澀少男一樣。
「唔──你回來囉。」她用那隻剛結束運送食物的手,拍拍自己的褲子。
我看見一些小屑屑,落在鋪著橡木的地板上。──這讓我的眉頭,不禁緊皺。
站在門口,我沒動。
看到我的靜立,她將眼眨了兩下。「怎麼了,是公司出了問題嗎?」
「不是。」
「那你幹嘛這樣……這麼奇怪。」
「我……」
我在思考。
可是我不應該思考,不是嗎?
愛情不應該是盲目的嗎?為什麼我要思考?
心跳持續高漲,想親吻她的衝動,還在身上。可是──她剛剛吃了一塊綠豆糕,然後讓綠豆糕殘渣,落到了地上。
我該為此生氣的,可是卻辦不到。
雖然無法生氣,但我卻避免不了去想,什麼才是愛情。
愛情,就是這些賀爾蒙的變化嗎?
我疑惑了。
「親愛的,」她露出些微的恐慌,「你今天怎麼了,以前你不是這樣的。」
「我以前……我以前是怎麼樣的?」
「你沒過來吻我。每次回來,你都會這麼做的。」
她說的對,我的確是如此的。每次我回到家,都不假思索地,順從自己身體的感覺,找到她,吻她。
可是今天……我在思考。
「寶貝,」我輕聲說,「我想動手術,把腦袋裡頭的那個『真愛永恆』,給取出來。」
「為什麼?」她從軟椅上彈起,似乎看到什麼在她面前崩潰一般。「為什麼你要把那個東西拿出來?」
「因為──」我避開她的注視,好讓真愛永恆的效應小一些。「我想知道,如果沒了這東西,」我指指腦袋,「我是否會依然愛你。」
她的嘴唇抖起來,「你不愛我?」
「我不確定。現在的我,並不確定這點。」
「不要,你現在對我還有感覺,不是嗎?那麼幹嘛要改變呢?啊──!是因為我剛剛……」她露出窘迫的神情,「把屑屑拍到地上,所以你不高興,是嗎?如果是這樣的話,我會改的,你不要生氣啦──」
她拉著我的袖子,擺出一張渴求原諒的臉。
那張臉讓我的身子溫度,漸漸上升。擁吻她的欲望,是越來越強大了。
沒多久,我放棄堅守的陣地,讓她直搗我心。
於是我將她擒到懷中,擁入臥房,然後做起愛。
※ ※
我想,所有有過性行為的男人都知道,那高潮結束後,緊接而來的失落。
當那神經系統的刺激,在極致後消失,剩下的只有輕飄飄的空白。
而這空白,讓我感覺到一種孤獨。
身旁躺著女人的我,不該如此的。
我知道這是為什麼。──我依然無法忘記那個自問。
如果拿走腦袋裡的東西,我會不會發現,其實自己不再愛她呢?
一陣恐懼的虛冷,伴隨著背叛的罪惡感,襲上我的胸口。
如果我不愛她……那麼……我該結束這段婚姻嗎?
放棄婚姻,代表著放棄這幾年努力與承認的一切。
而在那之後,又將會如何?
我會愛上另一個女人嗎?例如那個愛乾淨的女部屬?可是……我對她,還有其他女人,根本沒有感覺啊?
到底,什麼才是真的?
越來越多奇怪的感覺,堆積在我的體內,幾乎要淹到喉嚨。
不──!也許不需要這個機器,我也能愛她的。
也許……
※ ※
帶著困惑走進浴室,鏡中的人,熟悉又陌生。
那人兩眼無神,彷彿試著要在眼瞳中凝聚什麼。
看起來,就像個吸毒者一樣。
拋開所有的疑問,我闔上馬桶蓋坐上去,試著讓自己淨空一段時間。
我在等,看看這段時間內,空盪的心底會不會浮出一個答案。
「親愛的,你還好嗎?」她出現在浴室門口,雙手按在牆上。
看到她,那種愛的感覺,又升上我心,沖淡了盤旋在食道內的苦味。
我將頭偏到一邊,不去看她,卻看見了浴室內的白瓷金邊浴缸。
一種現實崩毀的恐懼出現,對抗著之前的疑慮,讓我射精後的輕飄感,更加的強烈。
我彷彿失去了重量,成為一個無力的幽魂。
算了,還是先睡一覺吧,或許一覺之後,什麼都能解決。
如果一覺不夠,那就再睡一覺。
「我沒事的,寶貝。」我說,然後朝床走過去,在床上躺下。床上的我看到潔白的天花板,卻看不見答案。於是我索性閉上眼,轉而選擇黑暗。
會有答案的,我想。
應該會有吧。
應該……
野人
法庭上,正審理著一件奇怪的案子。
原告,是名富商。他為了自己被破壞的畢卡索作品,生氣地坐在原告席內。
被告,是一名野人。
這野人原本在一萬年前的野外打獵,不小心踏入時空隧道中,跑到了富商的收藏室內。他看見了醜不拉嘰的畢卡索作品,生了氣,用長矛直插,在上頭戳了好幾個洞,也弄響了警報器。
於是他被警衛抓住,送上了法庭。
富商向野人,求償一千萬美金的賠償。對富商來說,這很合理,因為那是畢卡索的作品。
由於野人無法反駁,只好由法庭委派的律師說話--
「這是不合理的,他只是個沒有文明的野人,怎麼能叫他賠償呢?這幅畫,對他根本沒有價值!」
「怎麼會沒有價值?」原告方的律師起身,「那可是畢卡索的畫耶?」
「可是這野人不知道畢卡索是何許人也。」
「那是他家的事情,原告用一千萬美金買了這幅畫,被告就應該以此價,賠償給原告。」
「不,這作品對野人來說,毫無意義,也沒有價值,所以,他不需要賠償任何金錢。」
「是嗎?那麼我請問閣下,如果一個小孩,不小心用棒球打破了一個昂貴的花瓶,請問他該不該賠償?」
辯方硬著臉,不回答。
「沒話可說了吧。」
「可是,要一個人,為了對他沒有意義的東西,付出代價,是毫無道理的。」
「我剛剛不是說過了?你是有沒有聽懂啊?」控方律師露出不耐煩的表情。「請你正視問題,不要躲避好嗎?」
「這……看來只好使出那招了……」
控方律師聽到對方這樣說,相當的不以為然。他認為對方已經沒有步數可出,勝訴是必然的。
「庭上,請容我出示一些證物。」辯方說。
法官表示同意,於是辯方律師取出一份文件。
「在我手中的,是一份基因檢驗報告。這報告的內容顯示,這野人--」辯方指著自己的客戶,「是這名富商的祖先。」
當他一說出口,庭內的人紛紛討論起來。
「安靜安靜,請注意秩序!」法官敲著議事槌。
辯方看到控方律師,正流著冷汗,而富商,則嚇得猛舔嘴巴。
「這--這--」
沒讓控方有更多的思考時間,辯方繼續說下去,「既然這野人是富商的祖先,那麼富商所擁有的一切,當然跟這野人,脫離不了關係。」
「等一下,就算他是原告的祖先,他還是要賠的,你沒聽過,親兄弟,明算帳嗎?」
「喔?」辯方又拿出一份文件,「庭上,我手上的這第二份文件,能證明這野人,是畢卡索的祖先。」
「我知道你想說什麼,可是你別忘了,那野人可沒有獲得畢卡索的繼承權啊!」
像變魔術一樣地,辯方又拿出第三份文件。
「其實,他是我們所有人的祖先。」
這次控方腳軟了,直接攤倒在座位上。
沒理會對手的驚訝,辯方繼續說下去,「換言之,我們人類,會有今天的文化成就,都是來自於我們的這位祖先。也就是說,如果沒有他的話,也許就沒 有今天的人類。沒有他的話,畢卡索的作品不會誕生,畢卡索的作品,也不會有任何意義,沒有他,這名富商也不會有一千萬美金,可以買下這幅畫。所以說,」辯 方聳聳肩,「我們怎麼能要求這野人賠償呢?」
議論聲響起,這次連法官都加入了討論。
「怎麼辦?」法官問著庭長。
「我也不知道,法律上沒記載對前人的規範啊!」
「那就依照法律上的邏輯,既然沒辦法判有罪,那就判無罪吧。」
於是法官宣判野人無罪,當庭釋放。
(隨手寫的東西,可能是最近在看莫泊桑的東西,所以對身旁的事物新聞,特別有感覺)
承諾
「是做不到。」總統回答。
「那你為什麼要在演講中,承諾那些事情?萬一選民真的要你做的話,那要怎麼辦?」
「那是不可能發生的,」總統笑笑,「在野黨會拼死拼活的阻擋事情的發生,所以不用擔那個心。」他拍拍幕僚的肩膀。
「可是你說了,卻做不到,選民不會有意見嗎?」
「不會的,把責任推給那些反對的人,不就好了嗎。」
「可是……?」
「可是什麼?」他聳聳肩膀,「這不會有風險的。這種事情就是──如果沒人阻擋,你就闖,那麼不就實踐了承諾?如果有人擋,你就閃,然後裝無辜。這樣說你能懂嗎,年輕人?──如果能了解我所說的,那麼你的前途將會一片大好。」
那名年輕人低下頭,試著了解總統話中的涵義。
他一直不懂,直到這位總統在一年後獲得連任,才稍有領悟。他將總統的話,謹記在心,並試著將其實踐。
於是二十年後,這名幕僚成了這個島國的總統,並在四年後連任成功。
花園
一隻體型壯碩的大黑狗蹲伏在灌木叢中,死盯著不遠的一座小花園。這小花園用劍碑型的矮籬笆圍著,裡頭栽滿了各種顏色、大小不一、有高有低的各式 花卉。小花園的主人是隻小花貓,他是一年前才來到這附近居住的;小花貓對花朵情有獨鍾,定居前曾到處旅行過,收集了各式各樣的種子,最後才得以有這個花 園。
當然,光是種子是不夠的。這花園的美麗不只是因為這些千姿百艷的植物,小花貓的巧手栽種,才是花園能這麼漂亮的主因。
大黑狗忍不住了,站起身子,離開灌木叢,朝花園走去。
沒注意到大黑狗接近的小花貓,仍哼著喵喵小調,用手上的勺子灌漑著剛長大的薰衣草。
大黑狗一腳跨過籬笆,踩碎了一朵陸睡蓮。
一回頭,小花貓睜大了眼睛,「喂!你在幹嘛!你知不知道你剛剛踩死了我的花!」
「我踩死自己花園的花,那又如何?」大黑狗在胸前叉起雙手。
「這是我的花園,不是你的!」
「現在是我的了。」大黑狗用身高藐視著小花貓。
「你想強佔我的花園?這是強盜的行為!」
這次,大黑狗連看都不看他了,「是強盜又怎樣?趕快滾吧。」黑狗伸出右手,在空中擺了擺。
「你--!」
為了保衛花園,小花貓撲向大黑狗,於是兩人扭打了起來。沒多久,小花貓就因為體型的劣勢,最後只能壓低雙耳,含淚逃離花園。
在小花貓逃走後,大黑狗從泥土地上站起,順手拍掉了身上的泥塊。他朝四周望了望,看看自己剛剛得勝的戰利品。--一座因為之前戰鬥,而變得半毀的美麗花園。
大黑狗哼了一聲,心想--沒關係,反正不久過後就會恢復以前那美麗的樣貌了。
就這樣,這座原本賞心悅目的小花園,在大黑狗細心的照料下,在三個月後,變成了一堆荒煙漫草。
張貼留言
張貼留言
張貼留言